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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0月份銷售白酒2噸,取得含稅銷售額232萬元,另收取單獨記賬核算的包裝物押金5.6萬元。當月沒收逾期未退還包裝物的押金4.68萬元。已知白酒的消費稅比例稅率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500克。則該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當月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合計為()萬元。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0 12/2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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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您好! 1.應納增值稅:(232+5.6)/1.13*0.13=27.33451327 2.應納消費稅:(232+5.6)/1.13*0.2+2*1000*2*0.5/10000=42.25309735 3.合計:27.33+42.25=69.58
2020 12/28 18:17
84785022
2020 12/28 18:47
包裝物不算進去嗎
84785022
2020 12/28 18:50
噸換算成克不懂
劉麗老師
2020 12/28 19:06
您好,白酒包裝物銷售時記入總額 1噸=1000千克 1千克=2*500克
84785022
2020 12/28 20:33
除以10000就是換成克,是這樣嗎
劉麗老師
2020 12/28 20:40
您好,不是的,是換成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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