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于2018年年末以200萬元取得項固定資產(chǎn)并投人使用,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壽命為20年,預計凈殘值為0。2019年年末,該項固定資產(chǎn)的可收回金額為120萬元。稅法規(guī)定,該項固定資產(chǎn)應按照20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0。不考慮其他因素,計算2019年年末該項固定資產(chǎn)的計稅基礎。為什么計稅基礎是190萬呀?

84785026| 提問時間:2020 12/19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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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稅法規(guī)定按20年提折舊,那么19年計提折舊額=200/20=10萬元。所以19年末稅法的計稅基礎=200-10=190萬元的喔。
2020 12/19 22:53
Kris老師
2020 12/19 22:54
同學你好!如果問題解決了,麻煩給老師一個好評哈,祝你學習愉快,逢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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