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房地產(chǎn)企業(yè)根據(jù)2009年31號文,完工年度(2020年)計稅成本終止日是當年度匯算清繳之前,如果跨年2021年取得的發(fā)票,會計上需要把發(fā)票入賬到2020年嗎?只是所得稅匯算時把2021年的成本放進去,賬務上不處理?

84784972| 提問時間:2020 12/0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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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同學你好 是的,需要入賬到2020年的,沒事,你可以2020年先做賬,收到發(fā)票之后直接附在分錄后面就行了
2020 12/0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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