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0月銷售糧食白酒30噸,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80萬元;薯類白酒50噸,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50萬元。已知白酒消費稅比例稅率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500克。計算該企業(yè)當月應納消費稅稅額。 計算當月企業(yè)應繳納消費稅稅額 (1)從價定率應納稅額:(180+150)*20%=66萬元 (2)從量定額應納稅額:(30+50)*2000*0.5/10 000=8萬元 我不明白從量定額的計算,為什么0.5*2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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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噸=2000斤 0.5元/斤 除以10000 是為了換算成萬元
2020 08/09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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