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6月份計提工資了,但是發(fā)放的時候有一個人的工資沒發(fā),也沒有記入其他應付款。7月份給這個人發(fā)放工資的時候,如何做分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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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那么就是應付職工薪酬是有余額,余額就是這個人的工資,對么?7月發(fā)的時候直接按總數沖減應付職工薪酬就可以。
2020 07/29 11:18
84785008
2020 07/29 11:21
好的老師。
老師,再請教一個問題,工資、社保我是7月份計提7月份的,然后再發(fā)放。
還是說應該是7月份計提8月份的,這樣以此類推
立紅老師
2020 07/29 11:32
你好,
如果企業(yè)已前一直是當月計提當月的,那么以后也是當月計提當月的,這個沒有特殊要求說當月計提的必須是下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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