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生產(chǎn)企業(yè)提供對外國企業(yè)提供研發(fā)服務或設計服務的如何申請退稅,及要準備哪些資料?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1號)的規(guī)定,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備案:
(一)填報《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及電子數(shù)據(jù);《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的“退稅開戶銀行賬號”,必須填寫辦理稅務登記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備的銀行賬號之一。
(二)對外提供研發(fā)服務或設計服務的,應提供《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
(三)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出口貨物勞務,且未辦理過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mào)易經(jīng)營者備案登記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8號)第四條規(guī)定,實行免抵退辦法的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應在申報免抵退稅時,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供以下資料:
(一)《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
(二)《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收訖營業(yè)款明細清單》。
(三)《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及其附表。
(四)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五)免抵退稅正式申報電子數(shù)據(jù)。
(六)下列資料及原始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1.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所開具的發(fā)票(經(jīng)主管國稅機關認可,可只提供電子數(shù)據(jù),原始憑證留存?zhèn)洳椋? 2.與境外單位簽訂的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的合同。提供軟件服務的,提供合同已在商務部“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登記并審核通過,由該系統(tǒng)出具的證明文件。
3.從與之簽訂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合同的境外單位取得收入的收款憑證。
(七)主管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及憑證。
2020 07/16 15:07
閱讀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