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與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x19年6月3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委托代銷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銷售W商品1000件, W商品已經發(fā)出,每件商品成本為70元。合同約定乙公司應按每件100元對外銷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續(xù)費。除非這些商品在乙公司存放期間內由于乙公司的責任發(fā)生毀損或丟失,否則在W商品對外銷售之前,乙公司沒有義務向甲公司支付貸款。乙公司不承擔包銷責任,沒有售出的W商品須退回給甲公司,同時,甲公司也有權要求收回W商品或將其銷售給其他的客戶。至2×19年6月30日,乙公司實際對外銷售100件,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10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3 000元。 應交稅費怎么算還有收到乙公司支付貨款時應收帳款為啥是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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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計算過程是這樣的
2020 06/25 18:53
暖暖老師
2020 06/25 18:57
應收賬款100000+13000=113000
扣除手續(xù)費100000*10%*1.06=10600
最后實際收到113000-10600
84784969
2020 06/25 19:10
老師請問一下,1.06是得記住,每次不用題目給出,自己算嘛?
暖暖老師
2020 06/25 19:12
是的,需要自己記住的這個
84784969
2020 06/25 19:14
好的,謝謝老師
暖暖老師
2020 06/25 19:57
不客氣,麻煩給予五星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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