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大學教授經(jīng)常受邀到全國各地講學,2020年湖北一家公司和深圳另一家公司同時邀請他前往授課,講課時間為6天,但是時間重疊了。湖北公司提出給該教授課酬為5.5萬元,交通等費用自理;深圳公司只支付5萬元,但是負責支付該教授來深圳授課的全部費用,按照該教授到深圳講課的慣例,他的費用大概為5000元。但是,由于授課時間重疊,請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幫助該教授決策應(yīng)該到何地講學能獲得最大化的稅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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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僅考慮個稅的情況下:
湖北:稅后收入=55000-[55000*(1-20%)*30%-2000]-5000=38800。
深圳:稅后收入=50000-[50000*(1-20%)*30%-2000]=40000。
應(yīng)選擇深圳授課。
2020 06/1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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