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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我們在2020年5月補交了2014年—2018年的印花稅,請問這些稅費我能在2019年的所得稅匯算清繳中扣除么?

84784964| 提問時間:2020 05/2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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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塵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按照權責發(fā)生制 只能扣除2019年的印花稅
2020 05/28 10:46
84784964
2020 05/28 10:48
那我們這部分稅金就不能作為以前年度的損益扣除了么?
軼塵老師
2020 05/28 10:52
也是以前年度損益啊
84784964
2020 05/28 10:57
在匯算的時候沒地方填列,這部分就沒辦法扣除吧?
軼塵老師
2020 05/28 11:04
可以填到稅金及附加里面 本身就是稅金及附加的損益
84784964
2020 05/28 11:06
那這樣就影響了19年的數(shù)據(jù)吧,匯算清繳報表中沒有一個地方專門填列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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