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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2019年底計提的工資,在2020年5月匯算清繳之前發(fā)就可以扣除嗎?

84784961| 提問時間:2020 05/2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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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晨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是的,可以扣除的。
2020 05/27 17:16
84784961
2020 05/27 17:20
如果是獎金,所得稅該怎么算呢?我們現(xiàn)在需要補稅,增加無票收入的同時需要增加費用,所以需要計提人工費,人工費可以計提獎金嗎?我在2020年5月份發(fā)放獎金,6月份申報個稅行嗎?
汪晨老師
2020 05/27 17:21
你好,在2020年5月份發(fā)放獎金,6月份申報個稅行的。
84784961
2020 05/27 17:27
這個獎金在今年發(fā),扣除費用就和今年的一起了是吧
汪晨老師
2020 05/27 17:34
你好,是的,是這個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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