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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購進的材料用于建造不動產,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但不是40%要在第二年才能抵扣嗎,所以這里不是要做個進項稅額轉出的分錄嗎,即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3.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3.2,所以本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不是要減去3.2嗎

84784978| 提問時間:2020 04/22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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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按新稅法的標準,購進的材料用于建造不動產,其進項稅額可以一次性抵扣,不再做進項稅額轉出
2020 04/22 18:19
84784978
2020 04/22 20:58
請問是什么時候改的,為什么我19年學的時候還要分兩年抵扣呢,20年新改的嗎
立紅老師
2020 04/22 21:02
你好,是從19年4月1日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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