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3月份支付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日的運費,按照權(quán)責發(fā)生制是不是應該在1月份計提呢?我現(xiàn)在要怎么做呢?直接入銷售費用可以嗎?

84784992| 提問時間:2020 04/02 16:19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按權(quán)責發(fā)生制是當月計提,不管是否支付。計提了就付款處理,沒有計提,只能補提費用了。運費是否計入銷售費用,如果是銷售貨物的運費是這樣的
2020 04/02 16:21
84784992
2020 04/02 16:26
是銷售貨物的,那我是直接按下面寫嗎?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江老師
2020 04/02 16:31
銷售貨物的運費,計入銷售費用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