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今年個稅匯算清繳是對2019年所得的工資獎金進行清算,多退少補。讓我想了當時公司在2019年1月份發(fā)年終獎的時候,獎金是4000元以3%為稅率計算了個稅120元,以一次性獎金單獨申報并扣了120元的個稅。我合并算了我2019年全年拿的工資加上這個4000元的獎金扣減附加項都達不到交稅的金額。那么我可以在匯算清繳時拿回120元個稅嗎?

84784996| 提問時間:2020 02/2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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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梢酝嘶氐?,匯算清繳時
2020 02/22 17:50
84784996
2020 02/22 17:56
感謝
84784996
2020 02/22 17:56
感謝
陳詩晗老師
2020 02/22 17:57
不客氣,祝你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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