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2020年1月份發(fā)放了農(nóng)民工賬戶2019年10月,11,12月份工資,農(nóng)民工賬戶發(fā)工資我們是為了應(yīng)付檢查,里邊很多人是我們在職員工,辦公室的人,可是我們2019年已經(jīng)報了這些人的個稅,2020年發(fā)放的農(nóng)民工工資大部分重復(fù),還補發(fā)放了3個月的,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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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與1月份的工資合并繳納個稅。
2020 01/08 17:46
84785038
2020 01/08 17:47
這個就很多了,我們特地1個月做的沒超過5000
84785038
2020 01/08 17:47
問題是人員重復(fù)了
大強老師
2020 01/08 17:49
這個稅籌要在前面,如果是當(dāng)月發(fā)放,只能是合并扣稅了
84785038
2020 01/08 18:02
老師,比如2020年1月份,我們做2019年12月的賬目,2019年12月我們計提12月的,發(fā)放11月的,個稅是申報發(fā)放的11月工資,那2020年2月做1月份的賬,申報的12月份的個稅
84785038
2020 01/08 18:02
是這樣嗎老師
大強老師
2020 01/08 18:07
你好,是的,是這個邏輯。
84785038
2020 01/08 18:08
好的,謝謝老師
大強老師
2020 01/08 18:10
不客氣,祝您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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