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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制藥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9月份發(fā)生如下業(yè)務: 1.購進生產(chǎn)原料一批,稅控發(fā)票注明價款40000元,增值稅6400元; 2.銷售藥品20箱,取得不含稅收入200000元; 3.銷售免稅藥品20000元; 4.上期留抵稅額6000元。 要求:計算該制藥廠9月份應納增值稅額。

84785005| 提問時間:2019 11/1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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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師,審計師,稅務師,資產(chǎn)評估師
應稅收入:免稅收入=10:1 因此 本月購進原材料 可以抵扣 6400*10/11=5818.18元 應納稅額=200000*16%-5818.18-6000=20181.82元
2019 11/1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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