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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體育比賽得獎金2000元,主辦方說要扣個人所得稅20%,請問需要嗎?

84784980| 提問時間:2019 10/3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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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麥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比賽獎金要交個人所得稅。屬于偶然所得,要按所得額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偶然所得應(yīng)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yīng)納稅額=應(yīng)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稅法規(guī)定,取得偶然所得的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wù)人,應(yīng)依法納稅;向個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單位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wù)人。 不論在何地兌獎或頒獎,偶然所得應(yīng)納的個人所得稅一律由支付單位扣繳。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額為應(yīng)納稅所得額,納稅率以20%計算。 對于常說的1萬元的起征點,是專指個人購買福利、體育彩票(獎券)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含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萬元的,應(yīng)按稅法規(guī)定全額征稅。
2019 10/3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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