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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所得稅怎么分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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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總公司應將本期應納所得稅額的50%部分,按照各分公司應分攤的比例,在各分公司之間進行分攤。某分公司分攤稅款=所有分公司分攤稅款總額×該分公司分攤比例
分公司分攤比例計算:按照上年度分公司的營業(yè)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公司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yè)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統(tǒng)一計入二級分公司。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該分支機構營業(yè)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yè)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職工薪酬/各分支機構職工薪酬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0.30
2019 10/22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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