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018年1月計提了2017年第四季度的稅金及附加138.72元,當月繳納了,4月計提了當年第一季度的稅金及附加223.16元,已經繳納了,7月計提了第三季度稅金及附加46.85元,已經繳納了,12月份計提了第四季度的稅金及附加371.24元,未繳納。2018年匯算清繳的時候稅金及附加是不是=223.16+46.85+371.24=641.25元呢?可是利潤表的稅金及附加卻是138.72+641.25=779.97,匯算清繳總表稅金及附加那欄我應該填哪個數啊

84785026| 提問時間:2019 04/24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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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就填利潤表上的稅金及附加779.97
2019 04/24 13:35
84785026
2019 04/25 06:25
1月份補提17年的138.72,如果正常計提應該是在17年12月份的啊,結賬后這一筆是會轉入17年未分配利潤的,1月份直接計提不是會影響17年的損益嗎?跨年補提的損益不能正常計提的吧
84785026
2019 04/25 06:26
1月份補提17年的138.72,如果正常計提應該是在17年12月份的啊,結賬后這一筆是會轉入17年未分配利潤的,1月份直接計提不是會影響2018年的損益嗎?跨年補提的損益不能正常計提的吧
辜老師
2019 04/25 08:18
你這個金額不大,而且是12月的,沒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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