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貨物、勞務的近期熱點問題的權威解答
增值稅納稅人享受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政策,是否需要備案?
答:需要在網廳進行備案。
小規(guī)模納稅人本期既有“貨物及勞務”銷售額,也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銷售額,享受稅控設備及技術維護費抵減應納稅額的優(yōu)惠應當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填列在第16行“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其中“貨物及勞務”和“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兩列都可以填報,但填報金額均不得超過各自當期應納稅額。
境外企業(yè)銷售其在境內的不動產,購買方代扣代繳增值稅時,是否可以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扣繳增值稅?
答:境外單位和個人在境內發(fā)生應稅行為,與境內單位和個人發(fā)生同類應稅行執(zhí)行同等增值稅征稅或者免稅政策。
因此,可以選擇按照小規(guī)模納稅人簡易計稅。境外單位銷售其在境內的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事業(yè)單位從農民手中收購農產品,可否申請帶有“收購”字樣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自行開具?
答:根據《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的通知》(京國稅發(fā)〔2015〕111號)第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納稅人從事農產品收購的不得再領用收購發(fā)票,納入升級版后,可通過系統設置相關選項,在《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左上角自動打印‘收購’字樣。”
因此,如果事業(yè)單位從事農產品收購,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帶有“收購”字樣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一般納稅人有差額征稅業(yè)務,使用差額開票功能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網上申報時提示一窗式比對不符?
答:由于差額開票方式導致的一窗式比對不符,須到稅務機關大廳處理。
四大行業(yè)的一般納稅人從事免征增值稅的營改增業(yè)務,填報《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時,選擇完應稅項目,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沒有0,導致稅負測算表和附表一的價稅合計額不一致,無法保存?
答:一般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營改增業(yè)務不需要填寫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
納稅人填寫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時,由于第3列價稅合計額與附表一存在尾差,無法保存報表?
答:可以通過修改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第1列的銷售額或者附表一的銷項稅額或者應納稅額消除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