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級考點匯編——收入五步法之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
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考點匯編
《中級會計實務》---收入五步法之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
【知識點】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一)收入確認和計量的五步法原則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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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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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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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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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與客戶訂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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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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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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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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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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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交易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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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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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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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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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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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各單項履約義務時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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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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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
1. 企業(yè)向客戶轉讓可明確區(qū)分商品(或商品或服務的組合)的承諾
同時滿足則為單項履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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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本身可明確區(q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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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能夠從商品本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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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易于獲得的資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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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商品的承諾可明確區(q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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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轉讓商品的承諾不可明確區(qū)分的特殊情形,也為單項履約業(yè)務
①組合產(chǎn)出(【案例】:企業(yè)為客戶建造寫字樓的合同中,企業(yè)向客戶提供的磚頭、水泥、人工等都能夠使客戶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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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重大修改或定制(【案例】:企業(yè)承諾向客戶提供其開發(fā)的一款現(xiàn)有軟件,但是企業(yè)在安裝過程中需要在該軟件現(xiàn)有基礎上對其進行定制化的重大修改,以使其能夠與客戶現(xiàn)有的信息系統(tǒng)相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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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高度關聯(lián)性(【案例】:企業(yè)承諾為客戶設計一種新產(chǎn)品并負責生產(chǎn)10個樣品,企業(yè)在生產(chǎn)和測試樣品的過程中需要對產(chǎn)品的設計進行不斷的修正,導致已生產(chǎn)的樣品均可能需要進行不同程度的返工。此時,企業(yè)提供的設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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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業(yè)向客戶轉讓一系列實質相同且轉讓模式相同的、可明確區(qū)分商品的承諾。
實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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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確定數(shù)量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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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商品本身是否實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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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企業(yè)向客戶提供2年的酒店管理服務,具體包括保潔、維修、安保等,但沒有具體的服務次數(shù)或時間的要求,盡管企業(yè)每天提供的具體服務不一定相同,但是企業(yè)每天對于客戶的承諾都是相同的,因此,該服務符合“實質相同”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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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期間內隨時向客戶提供某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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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企業(yè)在該期間內的各個時間段的承諾是否相同,而并非具體的服務行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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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模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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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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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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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每天為客戶提供保潔服務的長期勞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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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相同方法確定其履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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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甲公司向A客戶銷售一臺生產(chǎn)的設備并負責安裝服務,合同約定設備價款100萬元,安裝服務10萬元,設備銷售與設備安裝服務均可以單獨進行(單獨售賣)。甲公司向B客戶銷售一臺生產(chǎn)的設備并負責安裝服務,合同約定設備價款200萬元(含安裝服務),設備銷售與設備安裝服務不可單獨進行。下列對甲公司的履約義務判斷正確的有( )。
A.向A客戶銷售生產(chǎn)的設備并負責安裝服務,不具有高度關聯(lián)性,表明兩者在合同中彼此之間可明確區(qū)分
B.向A客戶銷售生產(chǎn)的設備并負責安裝服務,屬于兩項履約義務
C.向B客戶銷售生產(chǎn)的設備并負責安裝服務,具有高度關聯(lián)性,表明兩者在合同中彼此之間不可明確區(qū)分
D.向A客戶銷售生產(chǎn)的設備并負責安裝服務,屬于一項履約義務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向A客戶銷售生產(chǎn)的設備并負責安裝服務,屬于兩項履約義務。因此選項D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