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委托加工合同,是否按承攬合同按收取的加工費繳納印花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qizhenzhen 2023/09/12 12:02:03 字體:
問:企業(yè)簽訂的委托加工合同,是否按承攬合同按收取的加工費繳納印花稅?


答:《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guī)定》(國稅地字〔1988〕25號)

1.對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貼花?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shù),即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注釋: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實施后,“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稅目分別改為“承攬合同”、“買賣合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附件2.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印花稅文件目錄中未包含國稅地字〔1988〕25號。
因此,印花稅法實施后,國稅地字〔1988〕25號還是有效的。企業(yè)簽訂的加工承攬合同,按照國稅地字〔1988〕25號的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

成為會員可享受以下服務
1.答疑全天候        2.團隊人員成長基金        3.會員資料        4.會員期刊
5.定制內訓           6.財稅新政直播解讀        7.網(wǎng)絡課程暢聽
更多會員內容,請查看>>

免費試聽

  • 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與企業(yè)價值管理

    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與企業(yè)價值管理免費聽

  •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免費聽

  •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jīng)營管理特訓專題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jīng)營管理特訓專題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