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購買當期沒有選擇適用一次性扣除,后期能否再進行變更
2021年購買并投入使用的500萬以下設備,當時虧損沒有選擇適用一次性稅前扣除,今年盈利了,是否可以把這個設備未計提完折舊的凈值一次性在今年扣除?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執(zhí)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規(guī)定,企業(yè)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可自行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未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
因此,貴司針對此設備在2021年購買當期沒有選擇適用一次性扣除,后期不能再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