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收不回來的壞賬損失稅前扣除需要出具中介機構報告嗎
【問題】
企業(yè)逾期3年以上的應收賬款收不回來的壞賬損失稅前扣除需要出具中介機構報告?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5號)附件:取消的稅務證明事項目錄
序號 | 證明名稱 | 證明用途 | 取消后的辦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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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專業(yè)技術鑒定意見(報告)或中介機構專項報告 | 企業(yè)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特定損失時,需留存?zhèn)洳閷I(yè)技術鑒定意見(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 | 不再留存。改為納稅人留存?zhèn)洳樽孕谐鼍叩挠蟹ǘù砣?、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損失的書面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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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規(guī)定,企業(yè)逾期3年以上的應收賬款收不回來的壞賬損失稅前扣除不需要出具中介機構報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