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購買股票,持有期間取得股票股利是否繳納增值稅
【問題】
企業(yè)購買股票,持有期間取得股票股利是否繳納增值稅?
【答案】
按照現(xiàn)行增值稅政策規(guī)定,納稅人購買金融商品(股票、基金等),其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等)收入,應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于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稅。上述"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
因此,企業(yè)持有股票或者基金期間,取得的股票股利取得時不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