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代建房屋服務如何征收增值稅
【問題】
營改增后,我公司給甲方"代建"房屋服務,如何征收增值稅?
【答案】
貴公司接受建房單位委托,提供為其代建房屋的行為,應按"經(jīng)紀代理服務"稅目征收增值稅,銷售額為其向委托方收取的代建手續(xù)費。
這里所指的代建房屋行為應該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委托方的名義辦理房屋立項及相關手續(xù);
(二)與委托方不發(fā)生土地使用權、產(chǎn)權的轉移;
(三)與委托方事前簽訂委托代建合同;
(四)不以受托方的名義辦理工程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