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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yè)除長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包括:應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入固定資產發(fā)生的應付款項等。
二、本科目應按照長期應付款的種類和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應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yè)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在租賃期開始日,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稅費等,借記“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科目, 貸記本科目等科目。
(二)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入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不包括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固定資產” 或“在建工程” 科目, 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yè)應付未付的長期應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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