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在人民大會堂發(fā)布了新會計準則體系,其中包括一項基本準則與38項具體準則,基本準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38項具體準則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yè)執(zhí)行。
較早前,人們普遍對新會計準則的語言風格感到憂慮,恐其成為國際會計準則晦澀的直譯本。不過,實際情況打消了這種顧慮。新會計準則在語言上已盡力做到通俗易懂,以符合國人的閱讀習慣。然而,會計準則嚴謹精密的特點,也注定了其不同于散文或小說,對于閱讀與學習而言,還是頗具難度的,不可能一蹴而就。
于是,探討如何閱讀學習新會計準則,在這過程中有無一些事半功倍的方法,就顯得必要了。
方法一:留意“路標”
所謂路標,就是在某個具體準則中,將相關內容導引致其他準則。比如,由于規(guī)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jīng)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而極具中國特色的第8號準則-資產減值,第一章第三條“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中,便將相關事項指引到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生物資產、建造合同、所得稅、租賃、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與石油天然氣開采等準則上去,從而豎立了八個“路標”。
38項具體準則構成了一個相互交織的有機體系,其中一項重要原因,就是因為有了這樣一個個的路標。在整個具體準則體系中,這種路標一般體現(xiàn)在兩部分內容中,一是適用范圍部分中,如上述資產減值準則中的情況;二是在會計確認與計量等具體內容中,如第11號會計準則-股份支付中第四條“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提供服務的,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應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边@樣,將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確定的內容指向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上去。
路標形式不是單一的,至少有三種:第一種是單向標,就是一對一的指引;第二種是多向標,就是一對多的指引;第三種是互向標,就是此指引到彼,彼又指引回此。第二種比較常見。對于第三種,倒不是準則間相互踢皮球,如上述股份支付準則中,將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的確定指向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而第22號準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四條規(guī)定:“由《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1 號——股份支付》規(guī)范的股份支付,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1 號——股份支付》”?梢,是指引的內容不同。
同時,這種指向也有一種聚集的特點,把握這種聚集趨向能使我們發(fā)現(xiàn)準則中的核心內容。如第10號準則-企業(yè)年金基金第六條,在說到企業(yè)年金基金運營投資的計量問題時,規(guī)定:“投資公允價值的確定,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應該注意到,股份支付準則中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的確定也是指向第22號準則,這樣,就彰顯了第22號準則在公允價值確定方面的重要性。而相關的核心內容就是第22號準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的第七章“公允價值確定”,這也正是新準則體系與舊有準則相比,變化最大處之一。
通過路標,各項具體準則之間構成了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嚴密格局;通過留意路標,使學習者逐漸由散亂分離的印象上升為系統(tǒng)深刻的認知,并在這過程中自然透析出準則內容的核心部分。
方法二:把握“邊界”
很多情況下,邊緣部位往往是美妙的,因為其介于新舊之間、不同事物之間、袒露的與遮蔽的之間。而就新會計準則體系而言,也存在著這種邊緣或邊界。
主要體現(xiàn)在兩個層次上:一個層次是第38號準則-“首次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這是一種新舊會計制度的邊界,轉換時點可能是在2007年1月1日,也可能是在其后的某一天;另一個層次是企業(yè)執(zhí)行新會計準則體系之后,相關準則內容中規(guī)定的邊界,如公允價值應用的先鋒-第3號準則“投資性房地產”,其中第四章“轉換”中規(guī)定:“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時,應當以其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作為自用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薄白杂梅康禺a或存貨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投資性房地產按照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計價,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小于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于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边@樣,就產生了互為反向的兩種邊界。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種層次的邊界容易混淆,宜留意區(qū)分。
近期,一些研究機構與媒體上有諸多探討新會計準則體系實施對上市公司影響的文章。其中,有一篇較有份量的研究報告,在解讀投資性房地產準則時,就存在兩個混淆邊界的瑕疵。一處是,將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新會計準則理解為,上市公司在2007年披露的2006年報中便可采用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另一處是,混淆了上述兩個層次的邊界,2007年1月1日的轉換,是首次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轉換”,而非執(zhí)行新準則體系后經(jīng)營過程中的“轉換”;所以,該解讀中適用的應該是第38號準則-“首次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中的第六條“對于有確鑿證據(jù)表明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在首次執(zhí)行日可以按照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并將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調整留存收益!,而不是投資性房地產準則中的第十六條。
這種混淆不同層次邊界的個案,對我們有兩方面的啟發(fā)。一方面,要重視第38號準則“首次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這是新舊會計制度轉換的關鍵之一,也是評估新會計準則體系對公司影響程度的一個重要依據(jù);另一方面,要對會計準則體系有一個整體的認識,要突出對體系的考察,不能“只見樹木,不見森林”,這就涉及到“由遠及近”的學習方法了。
方法三;由遠及近,由易到難
由遠及近的閱讀,能夠使學習者的大腦結構化,樹立一種全盤的考量。其實,現(xiàn)代知識浩如煙海,做到事事了知于心,不僅是一種理想,更是一種貪求。身為財會從業(yè)者,要在頭腦中建立一個個“抽屜”,抽屜里放著具體準則,而抽屜與抽屜間有著相互的關聯(lián)。如同一些學者建議的讀書方法一樣,先看封皮、序跋與目錄,掌握全書的大概,再進入到具體需要看或感興趣的內容。初學新會計準則,也是這種方法。
會計準則體系有其自身內在的結構規(guī)律,而每個具體準則,也有其特有的架構。比如,一般準則的結構可歸為基本概念、確認、計量與披露;但第22號準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卻主要是概念(含分類)、確認與計量;金融工具披露方面的內容成了另一項準則,即第37號準則“金融工具列報”。
由易到難地學習,符合人們認知事物的規(guī)律,同時能夠增強學習的信心,而這種信心對于學習的持續(xù)性是至關重要。新準則體系中,比較難懂的有金融工具相關準則、長期股權投資與企業(yè)合并等。其實,這種難是由于準則語言的嚴密與企業(yè)經(jīng)濟業(yè)務的多樣性而導致。但是,事物有著這樣一種規(guī)律,越復雜的事物,一旦搞懂了,就顯得極為簡單了。
在學習過程中,為便于理解,可以采用一些技巧。在心理咨詢中有一個方法,就是一個人如果正在為某事愁眉不展時,可以嘗試著將該愁事的弊處壞處等用筆一條條列于紙上,再仔細考量。結果,常常是在列完之后,發(fā)現(xiàn)其實事情沒有心中想的那樣嚴重、那樣令人愁眉不展。學習新會計準則也可以采用這種方法。比如,在學習第11號準則“股份支付”時,可以按時間順序,將股份支付的授予日、資產負債表日、可行權日、行權日、結算日等時間點列于紙上,沿著這一個個時間點展開相關的確認、計量與披露。這種利用列圖等方式將知識展現(xiàn)于紙上的過程,不僅僅是一個條理化、系統(tǒng)化的梳理過程,也是一種思維向高級演進的過程。
方法四:比較出真知
就學習新會計準則體系而言,這種比較主要有三類。一是準則間的比較,二是新舊準則的比較,三是中國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其他國家準則的比較。對于一般的實務工作者,一類與二類的比較是必須的;而作為學者、海外上市企業(yè)的財會人員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人員,有時也需要第三類比較。
準則間的比較,貫穿于學習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始終。前面講的每項準則具有其自身特有的結構,也是通過比較而得來的認知。在對諸準則進行比較的過程中,我們會發(fā)現(xiàn),其中的一個最醒目、最突出的地方,是基本準則與其他38項具體準則間的差異。差異之一是,具體準則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而基本準則沒有提及施行的范圍,那么,就是在全部企業(yè)中施行。這樣,就出現(xiàn)了基本準則在其他非上市公司未執(zhí)行具體準則時的一段“置空期”。這種“置空期”的存在,顯示了基本準則的統(tǒng)領地位與其遠離會計實務的特點。
新舊準則間的比較,至少有兩個方面。一是原來沒有的準則,現(xiàn)在有了,如第10號準則“企業(yè)年金基金”等;二是原來是那樣的內容,現(xiàn)在是這樣的內容,如第6號準則“無形資產”中,企業(yè)內部開發(fā)費用允許有條件地予以資本化。
而對于中外準則間的對比,就顯得有些高難度了,最適合于甘坐“冷板凳”的學者們。
當然,還有兩種更個性化的比較,就是最新成書的準則體系與2006年2月15日發(fā)布稿之間的比較,以及與征求意見稿的比較。通過這兩種比較,可以透析出準則制定者的一些考慮,以及意見反饋的一些傾向。其中,也反映了在準則發(fā)布之后,制定者們進一步審視以盡求嚴謹、縝密、完美的認真負責精神。
比如,發(fā)布會上的版本中,第38號準則“首次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第二條規(guī)定:“首次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是指企業(yè)第一次執(zhí)行2006年發(fā)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體系,包括基本準則、各項具體準則和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而會計準則委員會網(wǎng)站公布的最新電子版本以及《企業(yè)會計準則2006》一書中的第二條是“首次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是指企業(yè)第一次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體系,包括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其中,刪掉了“2006年發(fā)布的”幾個字,分析其原因,可能是考慮到,新準則體系頒布后,必然存在一個未來根據(jù)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新進展與國內經(jīng)濟發(fā)展新情況而不斷進行完善的過程。所以,不宜限定哪年頒布的準則,而只是限定企業(yè)會計準則體系。這樣修改后,語言上更加縝密,邏輯上更加嚴謹。
凡事貴在實踐。與其坐而論道,不如奮力前行。
夜深人靜之時,捧開一本《企業(yè)會計準則2006》,細細讀來,每天雖進步一點,卻別有一番快樂在心頭。
與諸位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