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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中心

2002-7-4 14:43 劉明輝、金一 【 】【打印】【我要糾錯
    確定收入中心的目的是為了組織營銷活動。典型的收入中心通常是從生產(chǎn)部門取得產(chǎn)成品并負責銷售和分配的部門,如公司所屬的銷售分公司或銷售部。若收入中心有制定價格的權力,則該中心的管理者就要對獲取的毛收益負責;若收入中心無制定價格的權力,則該中心的管理者只須對實際銷售量和銷售結構負責。為使收入中心不僅僅是追求銷售收入達到最大,更重要的是追求邊際貢獻達到最大,因而在考核收入中心業(yè)績的指標中,應包括某種產(chǎn)品邊際成本等概念。隨著分配、營銷和銷售活動中作業(yè)成本法的逐漸采用,銷售單位能夠把它們的銷售成本和對每個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成本考慮進去,這樣企業(yè)就能夠用作業(yè)成本制度把履行營銷和銷售活動的收入中心變成利潤中心,從而可以對銷售部門的利潤貢獻加以評估。因而,將許多分散的經(jīng)營單位僅僅作為收入中心的情況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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