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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的計價原則

2006-5-19 10:18  【 】【打印】【我要糾錯

  固定資產不僅要進行數量核算,同時還要進行價值核算。即不僅要按實物計量單位來反映和監(jiān)督固定資產實物數量的增減變化,而且還要按貨幣計量單位來綜合反映和監(jiān)督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及結存情況,并正確地計提折舊。要對固定資產進行價值核算,就應對其進行合理計價。

  以貨幣形式對固定資產的價值進行計量稱為固定資產的計價。在固定資產的核算中,固定資產的計價是一項重要的內容,它不僅是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的基礎,同時,只有正確地對固定資產進行計價,才能確定固定資產的價值。固定資產計價是否合理,要看所采用的計價標準是否達到計價目的,計價的目的不同,所采用的計價方法也不一樣。

  固定資產價值的確認,可分為初始確認和再確認兩個方面。初始確認是指取得固定資產時入賬價值的確認;而再確認則是固定資產取得后對后續(xù)支出、重估價等的確認問題。這里所說的固定資產計價,只是指對固定資產初始價值的確認。

  固定資產原則上應以原值計價,即以取得固定資產并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依據。

  在確定“所發(fā)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時,必須遵循“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反之,如果將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相互混淆,不僅會影響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正確性,還會直接影響各期的損益。例如:如果將收益性支出誤作為資本性支出處理,就會多計固定資產的價值而少計當期的費用,從而使當期的利潤虛增;如果將資本性支出誤作為收益性支出處理,則會使固定資產的價值降低,并使當期的費用加大而導致當期利潤減少。因此,只有正確地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才能正確地進行固定資產的計價和正確計算各期的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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