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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guī)定扣繳、代征稅款及其處罰

2003-12-30 14:51  【 】【打印】【我要糾錯
    1、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的,由扣繳義務人繳納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的稅款。但是,扣繳義務人已將納稅人拒絕代扣、代收的情況及時報告稅務機關的除外。

  2、代征人未按照委托代征證書的要求征收稅款的,由代征人繳納應征而未征或者少征的稅款。受托代征人已將納稅人拒絕繳納的情況或者其因故不能代征稅款的情況及時報告稅務機關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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