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司通常將其盈利的很大一部分用于支付股利,且派現(xiàn)一直是公司最主要的股利支付方式。1971-1992年間,美國公司稅后利潤中約有50一70%被用于支付股利。即使是在此之前的若干年里,這一比例也高達(dá)40-60%(Alien and Michaely,1995)。另外,從歷史上看,在20世紀(jì)80年代中期以前,派現(xiàn)一直是公司最主要的股利支付方式,而股票回購則處于次要地位。1984年和1985年兩年內(nèi),公司的股票回購(包括對普通股及優(yōu)先股的回購)在數(shù)額上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在此之前,股票回購量通常僅占公司凈收入的5%左右,而在此之后,股票回購量則約占公司凈收入的25-47%。但與此同時,現(xiàn)金股利占公司凈收入的比率并未下降,因此,在這一時期,公司總的股利支付水平(包括派現(xiàn)和股票回購在內(nèi))是上升的。不過,從全球來看,作為股利支付方式的股票回購并不具有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