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行深圳分行開除的彭氏倆兄弟,幾年間,搖身變成身價數億元的港商,掌控27家公司的大老板。他們對工作過的深圳工行以及深圳其他幾家銀行瘋狂詐騙。1999年7月審計署查出此案并上報國務院。最近,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騙開信用證7000萬美元對彭海生提起公訴。
此案驚動了國務院高層領導,朱容基總理在《審計要情》上批示“徹查嚴懲”,李嵐清副總理批示“駭人聽聞,應立即查處”。審計署深圳特派辦將此案移送公安部,由深圳市公安局立案查處。現(xiàn)經專案組人員兩年多時間艱苦縝密的追捕偵查,出逃后的彭氏兄弟之一彭海生已被抓捕歸案。近日,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信用證詐騙罪對彭海生提起公訴。經查,彭氏兄弟在短短的幾年內騙取銀行信貸達20億元,詐騙消費者、供貨商上億元。]
揭出彭氏兄弟6.14億元特大金融詐騙案
精心準備,布下羅網——
1999年3月16日,國家審計署深圳特派辦(以下簡稱:深圳辦)根據審計署統(tǒng)一布署赴工商銀行深圳分行,對該行1998年度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這是朱總理提出“全面審計,突出重點,注意發(fā)現(xiàn)大案要案線索”指示精神的第一年審計,審計組決心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總理的指示精神。
為了搞好這次審計,辦領導重兵投入,調集全辦四分三的審計力量投入,甚至把辦公室等綜合部門能上陣的一起動員上陣,保證全面審計不留死角。這次審計由一、二把手和一名特派員助理共三名辦領導共同負責抓。審前調查一改以往開會座談、索取資料的方式,由金融處先對該行一個業(yè)務量較大的支行進行試點審計,通過“解剖麻雀”,摸清情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出周密的審計方案,為正式審計作好了充分的準備。值得一提的是,在審計思路上,審計組根據當時金融領域防范風險的緊迫形勢和國有商業(yè)銀行面臨的風險,明確提出審計工作緊緊圍繞信貸資產質量進行,把審計重點鎖定在信貸資產質量上,跳出了以往財務收支審計的舊框子,這對后來的審計起到了重要作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工行審計中,發(fā)現(xiàn)了兩起大案要案,發(fā)現(xiàn)四個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除11億港元特大騙匯案外,其他問題均是在審計信貸資產質量中查出的問題。彭氏兄弟騙貸案僅是其中之一。
信用證巨額墊款露馬腳——
5月16日,審計組按計劃開始對蛇口支行進行審計,從其提供的自查報告和信貸資產五級清分表反映,該行信貸資產質量問題較多,審計組立刻調出所有列入不良資產的信貸檔案資料仔細審閱。
很快,泰明實業(yè)股份公司、蛇口航明實業(yè)有限公司、新宇通實業(yè)有限公司三個貸款戶引起審計人員關注,審計發(fā)現(xiàn),這三家公司欠款占不良資產比例較大,三家公司是關聯(lián)公司,均由彭海懷、彭海生兩人掌控,在1996年到1997年一年多時間里,通過互相擔保(或其他關聯(lián)公司擔保),以進口大理石等原因,在該行開立大量信用證和部分承兌匯票等形式融資,因到期不付款贖單,造成該行大量墊款。到1998年末,三家公司共欠蛇口支行本金36005萬元、欠息5199萬元,其中信用證墊款本金28197萬元。經搜索,還發(fā)現(xiàn)彭海懷、彭海生所屬的深圳盛平公司等2家企業(yè),在東門支行、分行離岸部以開信用證等方式融資拖欠本金折人民幣17584萬元(信用證墊款17304萬元),欠息2850萬元,均形成不良資產。5公司共欠深圳工行本金53589萬元,欠息8049萬元,其中信用證墊款81筆,開證金額45501萬元,占總欠款的85%.
這一問題引起審計人員高度的敏感。信用證(簡稱L/C)是國際貿易結算的主要方式,它是開證銀行應進口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出口方開立的在一定條件下保證付款的憑證,銀行付款的條件是出口方(受益人)向銀行提交符合信用證要求的單據。我國自推開這項業(yè)務以來,改善了國際貿易結算方式,但也被一些企業(yè)當成了向銀行融資的途徑,甚至被一些人當作騙取銀行信貸資金的手段。此前審計署濟南辦曾在青島查出一起信用證詐騙案。會不會又是一起信用證詐騙案呢?
懷疑歸懷疑,但最終要靠鐵的事實來證明。
審計人員從了解公司背景入手,經銀行方介紹,彭海懷、彭海生是倆兄弟,1984年深圳工行成立初期,倆兄弟就在該行工作,直到1990年先后被開除,開除前兩人同在深圳工行東門支行信貸科工作。但幾年間,彭氏倆兄弟搖身一變,成了身價數億的港商、老板,據說很有來頭,是省政協(xié)委員、市警察基金會名譽副會長、高級檢察官基金會理事等。彭氏兄弟“傳奇般的經歷”,引起審計人員的警覺,根據經驗,越是那種拉大旗做虎皮的人,欺騙性越大,問題越多。
但從貸款資料看,除關聯(lián)關系外,其他幾乎看不出有什么問題,經事務所審計的會計報表顯示,各關聯(lián)公司當時業(yè)績都不錯,貿易合同、發(fā)票等單據一應俱全,銀行方審批手續(xù)也沒有問題。
那問題出在哪里呢?細心的審計人員哈承斌把5家公司開立信用證按開證期、付款期、開證金額、受益人、擔保人、保證金額等一一列出,仔細地研究分析,終于發(fā)現(xiàn)了開證的特點和疑點:一是化整為零,絕大部分每筆開證金額都控制在48萬美元左右,以規(guī)避額度監(jiān)管;二是時間集中,開證頻繁。開證時間主要集中在1996年至1997年6月間,連環(huán)、大量、頻繁地開證,付款期主要集中在1997年6月至10月,這樣一旦發(fā)生問題,銀行來不及反映。三是開證期限長,多為遠期信用證。如在泰明公司等三企業(yè)在蛇口支行共開110筆,僅有6筆是即期,其余均為遠期信用證;四是提前支取保證金(本金的30%),如泰明公司等三家企業(yè)提前支取保證金達6718萬元;五是5家信用證資金集中流向受益人(出口方)香港恒基公司。
審計人員立刻對香港恒基公司背景進行了解,結果發(fā)現(xiàn)該公司居然是彭海懷、彭海生在香港設立的全資公司(占股99%)。同時,審計人員對5公司以承兌匯票、打包放款、流動資貸款等其他形式融資流向單位(收款人)進行調查,結果發(fā)現(xiàn)也都是彭氏兄弟的關聯(lián)公司。審計人員進一步對開證量最大的泰明公司(2434.8萬美元)貿易對象進行調查了解,發(fā)現(xiàn)大部分是泰明系列公司中的關聯(lián)公司。
這樣情況一下就明朗化了,信用證等各種融資的申請人和受益人(或收款人)都是彭氏兄弟的公司,銀行被夾在中間,很容易被騙。
從種種跡象研究分析,巨額墊款很象是有計劃、有預謀的行動,象一個預先布好的圈套和陷阱。
虛假會計資料、編造貿易合同現(xiàn)原形——
根據經驗判斷,關聯(lián)公司互相串通騙取銀行資金的可能性大。要弄清事實,關鍵要延伸到企業(yè),看其會計資料、貿易背景是否真實,是否具備還款能力等。這是一項辛苦而繁瑣的工作,要跑5家企業(yè)最快也要三天,但這次卻讓審計人員經歷了一次“高效率”。經聯(lián)系,只有盛平公司有人在,于是審計人員直奔盛平公司。來到公司,審計人員發(fā)現(xiàn)冷冷清清的公司只有兩、三個留守人員,墻上赫然掛著彭海懷與某位高級領導人的合影,一位30多歲的財務接待了審計人員,并提供了該公司財務資料,當審計人員問及其他幾家公司情況時,他呼拉抱出一堆資料,說那幾家公司財務資料都在這里,當審計人員將資料復印好要求蓋各公司章時,他又象變戲法似地捧出一堆大大小小的印章,一一對應地蓋好。后他告訴審計人員,他是被聘人員,幾個公司業(yè)務基本都停了,由他們幾個人負責留守。本來需要跑五個公司看賬、取證,沒想到只跑一家公司就搞定了。
此時,彭氏兄弟坐不住了,直接或間接地想方設法與辦領導和審計人員聯(lián)絡,以坐一坐為由,許以吃請和重金等籠絡行賄手段請求高抬貴手,多多關照,但被斷然拒絕。他們一看軟的不行,又來硬的,通過打恐嚇電話等其他途徑散播欲通過上層和動用黑社會等手段來威協(xié)嚇唬審計人員,企圖以勢壓人,阻止審計工作。但審計人員始終不為所動,堅持依法審計。
經過認真核實,審計人員吃驚地發(fā)現(xiàn),4家公司提供給銀行經事務所審計的財務資料,嚴重虛假,與提供給審計人員的財務資料有天壤之別,他們開立信用證、承兌匯票等融資所列貿易背景,如進口大理石、買賣鋼材等經營活動,在當期財務資料上毫無反映,均屬憑空編造,且據4家企業(yè)報表資料反映,截止1998年,除泰明公司還有390萬元的經營收入外,其他公司均無收入,基本處于停滯狀態(tài),累計未彌補虧損達8500萬元。同時還發(fā)現(xiàn),其他10家負有連帶責任的關聯(lián)公司財務資料均無營業(yè)收入,大部分是空賬,是僅辦理注冊手續(xù),而從無實際經營的“空殼公司”。
至此,彭氏倆兄弟詐騙銀行巨額信貸資金的真象基本清楚。經初步查明,1996年至1997年6月,彭氏倆兄弟以其掌控的深圳泰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航明實業(yè)有限公司等5家家族式關聯(lián)企業(yè),利用虛假的財務資料,編造虛假貿易事項,向深圳工行蛇口支行、東門支行、分行離岸部騙取巨額融資,到1998年止,本金余額達5.35億元,欠息達8049萬元,本息合計6.14億元,全部形成不良資產,巨額資金流到彭海懷、彭海生兄弟控制的境內外家族公司,去向不明。
情況上報,驚動高層——
7月中旬,深圳辦領導立刻赴京,將此案向審計署專題報告。審計署迅速以《審計要情》19號上報國務院,朱容基總理在這份簡報上批示“徹查嚴辦”,李嵐清副總理的批示是“駭人聽聞,必須立即查辦”。此案移送公安部,由深圳市公安局作為特大金融詐騙案立案查處。后2000年深圳特派辦又在對農業(yè)銀行深圳分行的審計中,查出彭氏兄弟的海懷房地產公司特大騙貸案9000萬元,國務院領導人批示后,移送深圳市公安局并案查處。
專案組及有關部門經兩年多時間的艱苦追捕偵查,主要事實已基本查清,最近深圳市檢查院以涉嫌信用證詐騙,對出逃后被抓捕歸案的彭海生進行公訴,彭氏兄弟特大詐騙案終于大白于天下。
觸目驚心的真象
彭氏倆兄弟大肆行騙,大到銀行,小到個體戶,甚至連學生的錢也不放過;除騙錢外,他們還騙得一個個頭銜和榮譽……。
虛假注資9億元,成立27個空殼公司——
彭海懷、彭海生兄弟生于廣東紫金縣,于改革開放之初隨父遷居深圳,并進深圳工行工作,后因回扣等問題,于1990年先后被開除。從此倆人聯(lián)手混跡深圳。憑著曾在銀行工作的經驗,彭氏兩兄弟于1992年1月至1996年2月間,在香港注冊成立恒基企業(yè)有限公司、泰明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隨后,于1993年4月至1997年12月間又在深圳虛假注資9億元,一口氣成立了包括泰明公司在內的27家股權關系盤根錯節(jié)的公司,為大規(guī)模行騙作準備。
經深圳工商局查明,這些公司都是利用虛假的驗資報告,騙取營業(yè)執(zhí)照而成立的無資金、無場所、無人員的“三無”公司,除海懷房地產公司仍然在注冊地址外,其余27家公司地址大部分下落不明。如1993年泰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虛假注冊資本1200萬美元,但經深圳工行及中鵬會計師事務所證實,銀行的賬號分文沒有,驗資報告是假的;1998年8月海懷房地產發(fā)展(深圳)有限公司虛假注資2億元,深圳農行證實,驗資賬號分文沒有,驗資報告也是偽造的……。彭氏兄弟正是利用這些公司,在短短的幾年時間里,大肆行騙。
詐騙銀行20億信貸資金——
經有關方面查證,他們以流動資金貸款、信用證、承兌匯票等方式詐騙銀行信貸資金20億元。其中,騙開信用證金額達7000萬美元。據檢查機關起訴書指控:1992年1月至1996年2月間,彭海生和彭海情兄弟倆在香港注冊成立恒基企業(yè)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1993年4月至1997年12月間,彭氏兄弟又在深圳注冊成立了包括泰明公司在內的27家公司,這些公司均由他們直接操控。1996年8月至1997年10月間,彭氏兄弟為騙取銀行信用證,在沒有任何貿易背景的情況下,編造購買大理石、電器、攝影機、彩電等虛假事實,指使時為泰明公司融資部部長的余東政所在的融資部負責制作虛假合同及偽造各種單證,以泰明公司等7家由其掌控的公司為開證申請人,以恒基公司等香港公司為受益人,又以其深圳注冊成立的相關公司為保證人,分別到深圳工行和深圳發(fā)展銀行騙開信用證。據查證,在1年多時間里,他們共騙開信用證80余單,開證金額近7000萬美元,貼現(xiàn)金額更超過7000萬美金,這些貼現(xiàn)款項均由被告人彭海生和彭海懷控制使用。被告人彭海生、余東政和彭海懷騙開信用證后不按時贖單,造成開證銀行墊付,扣除開證時存入的保證金,尚欠開證銀行墊付款5000余萬美元,構成信用證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深圳市檢察院因此訴請法院依法懲處。
詐騙學生、供貨商等上億元——
除詐騙銀行信貸資金外,他們還不擇手段地詐騙個體戶租金、下崗員工就業(yè)押金,租戶租費、供貨商貨物、消費者購卡款,甚至連學生都成為他們的行騙的獵物。據工商部門調查發(fā)現(xiàn),1995年以來,發(fā)生在深圳、廣州和韶關等地9起商業(yè)詐騙事件都與彭海懷、彭海生有直接關系。他們設計了一個個圈套、導演了一系列的騙局。1995年9月以湖北大學和武漢大學招生為名騙取36位青年學生108萬元;同年11月,在深圳羅湖商業(yè)城騙取434位租戶120萬元;1996年1月在深圳廣信大廈騙取230位租戶2000多萬元;同年在廣州天河商業(yè)廣場有限公司騙取155租戶1000多萬元。1997年粵民百貨案騙取消費者資金400多萬元,企業(yè)及供貨商品3000萬多元,租戶租金200多萬元,員工押金及工資180萬多元,拖欠租金100多萬元。1998年6—7月,在寶安成立廣客隆公司,騙取2萬多個消費者、140多家租戶和580家供貨商共計2800多萬元。
解剖一下泰明國貿的例子,便可足見其騙術一斑。彭海懷成立泰明國貿商場有限公司后,便指使謝錦福等人大耍欺騙手法,他們先是在深圳市各大媒體大做廣告,吹牛。本來市場每月平方米起碼要700元的租金,他們卻可以降到100元出租。大批小業(yè)主以為這是天大的便宜,紛紛前往搶租,于是中招。這些小業(yè)主不知,這些物業(yè)是彭海懷通過夸大資產和相互循環(huán)提供擔保從銀行獲得巨額貸款購買的。彭海懷在套得租金后,將這些物業(yè)向其他銀行抵押,又獲得了一筆巨額貸款,繼而將已抵押給銀行的物業(yè)公開招租、騙取大批小業(yè)主的租金,等撈得差不多的時候,就卷款而逃。后經調查發(fā)現(xiàn),泰明系列公司所購買的深圳國貿廣場及深圳國貿商業(yè)大廈商鋪有1400多平方米的物業(yè)面積是彭海懷偽造13份假房產證從房屋租賃部門騙來的。
讓不相干的人頂包——
狡猾的彭氏兄弟,甚至連行騙敗露的后路都想好了。他們隨便找來社會人員充當行騙一線公司的法人,一旦出事,則由這些人頂包兜著。去年4月公安局在對被抓獲歸案的泰明國貿商場法人馮延海調查時,馮向辦案人員供述:這家公司何時成立、注冊資本多少、營業(yè)執(zhí)照是怎么辦出來的,他均不知情,連自己做了公司的法人也是事后彭海懷告訴他才知道的。象馮延海這樣稀里糊涂做上法人的還有原在南方國際大灑店前臺工作的打工妹黃玲,她充當的是廣客隆的法人。
拉大旗作虎皮——
在行騙的同時,他們還不忘大撈政治資本和榮譽。他們用騙來的錢大搞捐獻,得到了廣東省政協(xié)委員、廣東省工商聯(lián)理事、羅湖區(qū)政協(xié)委員、深圳警察基金會名譽副會長、高級檢察官基金會理事、愛國港商、民族企業(yè)家等一連串頭銜,以此為自己行騙打掩護,找保護傘。1997年6月4日,彭海懷通過向深圳市某警察基金會捐款人民幣150萬元,當上了某警察基金會的名譽副會長;通過捐款幾十萬元給某高級檢察官基金會,彭海懷被委任為該會理事;通過在香港回歸時向全國政協(xié)贈送“華龍迎珠”、通過賑災捐款20萬元、通過在柴金縣捐資小學,騙得愛國港商及民族企業(yè)家、慈善家的美名。1997年間,彭海懷先后給中國高級檢察官教育基金會、北京的教育機構、體育比賽等損資300多萬元,騙得了更多的榮譽。
本案尚未畫上句號
其實,在審計署深圳辦進行審計前,隨著“粵民”“泰明”、“廣客隆”騙局相繼敗露,許多有正義感的新聞媒體對這些騙案進行了曝光,但彭氏兄弟卻依然逍遙法外,他們甚至狂妄地地吹噓自己有“背景”和“后臺”,誰查他們就要查誰。他們對追查他們劣跡的深圳市羅湖區(qū)消委會的楊劍昌等人實施了報復,進行誣告,甚至推上法庭。還到處拉攏一些新聞媒體,為自己貼金,并將矛頭指向有正義感的人士……。
深圳特派辦在審計中還發(fā)現(xiàn),企業(yè)利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報告問題突出,企業(yè)利用經審計的虛假會計報表騙取銀行貸款。同時也發(fā)現(xiàn)銀行本身在監(jiān)管上存在漏洞。
審計署深圳辦將此案查出后,引起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重視,要求有關部門“徹查嚴懲”,“立即查處”。公安部門迅速立案查處,彭氏兄弟的犯罪終于被終止。
1999年6月,彭氏兩兄弟聞風而逃,有關方面對他倆發(fā)出了紅色通輯令,并分別于1999年、2000年,以涉嫌信用證詐騙、虛假注冊資本犯罪對彭海生、彭海懷發(fā)出逮捕令。2001年9月25日,彭海生到澳門旅游時被抓獲歸案。最近,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騙開信用證7000萬美元,對彭海生、余東政提起公訴,彭氏兄弟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本案隨著彭海生被公訴,似乎可以暫告一段落,但遠未到畫句號的時候,除主犯彭海懷尚未抓獲歸案外,還有一些問題值得我們深思。為什么彭氏兄弟并不高明的騙術能頻頻得手?甚至在被媒體曝光、被正義人士揭露后仍能逍遙法外、氣焰囂張?為什么兩個被開除的人能卷土重來,在開除他們的銀行大肆行騙?如果是私人開辦的銀行,還會象這樣被人大騙特騙嗎?國有銀行如何扎緊籬笆,有效防止國家資金的流失?防止類似案件的發(fā)生?解決好這些問題,遠比我們查處一兩個彭氏兄弟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