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并會計報表中,集團公司內部債權債務的抵銷(公司間債務的抵銷)是合并抵銷的一個重要內容。由于集團公司內部的聯系,成員間由相互籌資、購銷等而產生的公司間債務較為普遍。如何合并抵銷呢?根據其產生的直接與否,可分為直接產生的公司間債務和間接產生的公司間債務。前者如公司間的長期借款、長期票據和直接取得的債券等,具有債權債務本金對應相等,其所產生的每期利息收入和利息費用也對應相等的特點,較易合并抵銷。后者如間接取得的已發(fā)行在外的債券,由于是轉手取得,債券投資成本很有可能與發(fā)行方記錄的應付債券賬面價值不相等,即債權債務本金對應不相等,由此每期雙方記錄的利息收入和利息費用也對應不相等。這樣,在合并報表時,金額就不能正好相互抵銷。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實現合并抵銷呢?我國現行制度的作法是將各期的長期債券投資與應付債券的差額簡單地作合并價差處理,且每期的利息收入與利息費用也沒有抵銷完。這顯然是一種過渡的作法。下面以間接取得已發(fā)行在外的債券為例來探討間接產生的公司間債務的抵銷。
一、取得時雙方對應差額的定性
一個公司取得另一公司已發(fā)行在外的債券,屬債券投資。其取得成本往往與發(fā)行公司的債券賬面價值不相等,即長期債券投資賬面價值與應付債券賬面價值不相等。它們與債券票面面額的差額被雙方各自記錄為債券溢價或折價,且金額不相同,因而以后每期的攤銷額也不相同。但隨著債券的到期,最終雙方所記錄的長期債券投資與應付債券余額都會等于債券票面價值而使差額消除。這對于兩個公司屬于同一集團公司成員也是一樣的。
但是否因此而將集團公司內部的債券投資也看作是一般的債券投資呢?首先它是一種債券投資,其次它又不是一般的債券投資。因為:第一,這種投資是兩個關系十分密切而非無關聯企業(yè)之間的債券投資,從集團公司角度來看,它應屬于集團發(fā)行債券的贖回。第二,若不視為債券的贖回,在合并報表時,長期債券投資與應付債券不能抵銷,其差額作何處理?若因遞延而記作遞延債券差額,那這個差額又屬何性質?屬債券性質顯然不妥;屬損益性質,既矛盾,又不好操作,使每期都產生一筆這樣的差額損益,違背權責發(fā)生制原則。因此,這種投資應視為債券的贖回,取得時的差額應作為贖回損益性質。
二、贖回損益的歸屬
取得時兩個對應賬戶的差額視為贖回損益,具體如何操作呢?無疑它應記人當年的合并報表中,作為集團公司的利潤,增加當年的合并
凈利潤(集團公司取得本集團發(fā)行的債券,是一種真正的贖回,應產生一筆贖回損益),當年的應付債券與長期債券投資及相關賬戶也能抵銷。但以后年度呢?這兩個對應賬戶依然會出現差額,相關的賬戶也不能正好抵銷,差額又不能再作贖回損益。所以,這樣簡單處理是不能最終解決問題的。可行的辦法是,由于合并報表由母公司編制,可通過調節(jié)母公司投資收益(從而調節(jié)
長期股權投資)的辦法將贖回損益考慮進去,但最終又不影響投資收益總額(也不影響各期所得稅)。即贖回當期將贖回損益計入母公司當期投資收益。在以后各期中,由于贖回當期母公司投資收益會因贖回損益而多(少)計一筆金額,影響母公司當期個別會計利潤,而這種贖回又畢竟不是真正的贖回,為了消除這種影響,在債券剩余的存續(xù)期間里,應分期將這個贖回損益攤銷,調整每期的母公司投資收益,從而使母公司投資收益總額不變。而對應的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則不受贖回損益的影響,這樣,各期母公司記錄的長期股權投資與對應的子公司凈資產間會形成一個差額。在每期合并報表時,此差額與債券的兩個對應賬戶及相應的利息收入、利息費用賬戶差額正好相互抵銷,從而每期的差額都能抵銷。這樣,對于母公司這個個別公司而言,在會計核算上,既照顧了集團公司的特點,又沒有違背會計核算的要求,同時還能實現合并抵銷。
將贖回損益計入母公司投資收益時,必須確定贖回損益的歸屬。這有三種方法可考慮:(1)舉債公司法。該方法將取得外發(fā)債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視為舉債的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代理,即代理它贖回債券。因此,取得外發(fā)債券的損益應歸屬于舉債公司。在該方法下,只有子公司是發(fā)行公司時,少數股權上才分配取得外發(fā)債券的贖回損益。(2)面值法。該方法將取得外發(fā)債券的贖回損益在取得公司和舉債公司之間分配,面值以內的歸于舉債公司,面值以外的歸于取得債券的公司。(3)控股公司法。由于母公司控制子公司,不論是哪家公司取得對方公司的外發(fā)債券,都將該贖回決策視同為由控股公司作出的。因此,贖回損益應全部歸于母公司,與少數股東無關。無論采用哪一種方法處理,都會影響母公司的投資收益。
三、贖回損益及合并差額的抵銷
以舉債公司法為例。由于母公司會計核算作了這樣的改進,在合并報表債券相關賬戶抵銷時,母公司在贖回當年多計或少計的投資收益會全部抵銷,記人個別公司的贖回損益,因此沒有進入合并報表,就必須再補記一筆贖回損益進入當年合并報表(合并報表中,集團公司的確贖回了集團公司的債券,是真正的贖回),可用營業(yè)外收支項目來恢復,其金額就正好等于債券相關賬戶抵銷時的差額。在以后年度中,債券相關賬戶抵銷時的差額應分別作“長期股權投資”或“年初
未分配利潤”處理,即對于舉債公司為母公司而言,以后每年債券相關賬戶抵銷時的差額,作貸記或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處理,因在此前贖回損益全部歸人母公司投資收益而使長期股權投資大于或小于對方賬面凈資產,而凈資產在另一筆抵銷分錄中已按正常做法與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相抵銷。對于舉債公司為子公司而言,以后每年債券相關賬戶抵銷時的差額,作貸記或借記“年初未分配利潤”,因在此前由于贖回損益歸屬于該子公司而使母公司和少數股東共同分享,這樣母公司和少數股東記錄的投資收益合起來大于或小于該子公司凈資產。在與子公司凈資產抵銷時,為使少數股東權益能一次抵銷完,長期股權投資和少數股東權益就都按包含贖回損益的金額抵銷,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就會多抵銷或少抵銷一筆金額,并一般體現在“年初未分配利潤”中。為消除這種后果,在抵銷債券相關賬戶時,就恢復或抵減一筆年初未分配利潤,貸記或借記“年初未分配利潤”。經過這樣抵銷,所有重復因素就會都被抵銷為零,達到合并抵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