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使用個人住房辦公是否繳納房產稅

來源: 編輯: 2004/02/16 17:17:42 字體:
    2002年4月,遼寧省某公司為節(jié)省開支,欲將辦公場所搬到該公司經理一私人所有的商品房內,但有人提出即使該將該房免費提供給公司使用,公司也要繳納房產稅,請問稅法就此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依據我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上述情況屬于居民住房免費用于經營使用,也應繳納房產稅。

    因為我國稅法規(guī)定,個人所有的非營業(yè)用房,即主要指居民住房。不分面積多少,一律免征房產稅。對個人擁有的營業(yè)用房,或出租房產,不屬于免稅房產,應照章納稅。

    依據《遼寧省房產稅征收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免稅單位及其他納稅單位的房產、房屋的實際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

    因此,該套商品房應由用于生產經營之月起,開始計算交納房產稅。具體方法是,依據我省有關規(guī)定,將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再乘以1.2%的房稅稅率計算全年應納房產稅。再按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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