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代包租婆的商住兩用避稅妙計

來源: 編輯: 2006/04/20 15:35:35 字體:

  今年38歲的王女士是廣州一家大型國企公司的主管會計,她于1998年開始接觸廣州地產投資,從一開始她就苦心研究房租收益率的技巧,憑借獨到的地產投資眼光和對稅費的研究,她在地產投資中獲利頗豐。

  1998年,王女士在荔灣區(qū)買下了臨街一間上下兩層的商鋪,面積合計67平方米,其中二樓面積為20平方米。1998年正值廣州商鋪市場供需狀態(tài)達到了頂峰,租金下降,一些投資者覺得商鋪已經到了飽和狀態(tài)不宜再入市,但是王女士覺得,廣州作為南中國的商貿重地,商鋪市場依舊有較高的利潤空間,而且在地產市場中,投資房產會越來越舊,而商用物業(yè)卻具有越租越新的特性。王女士細細掂量后便將手中的30萬元存款全部投入商鋪投資中,開始了她與地產的第一次“親密接觸”。

  王女士買下的鋪位并不是商業(yè)旺地,但是7年過去了,現(xiàn)在鋪位也已經上漲到165元/㎡左右,王女士并沒有滿足,她精打細算的本性在2004年的一次商鋪轉租賃中再次體現(xiàn)出來。

  當時,王女士看中該商鋪的原因是房產證上的商住兩用。不少商家買下鋪位都是用作商用,每月11055元的租金收入,不計空置期一年下來便是132660元,應納商鋪租賃稅132660×14%=18572.4元,則一年下來鋪位的租金凈收益為132660-18572.4=114087.6元。

  但是,王女士卻發(fā)現(xiàn)了另一個利潤空間,這便是租賃用途的不同造成的納稅差異。

  2004年7月,在上任租客與她結束租賃關系后,王女士再次將鋪位出租。不久,新租客張先生就找上門了。張先生是個電器經營商,他打算租下該商鋪后二樓當是臨時居住用,方便員工夜晚值班對店鋪貨物的看管。

  當王女士捕捉住這一信息時,立馬在心里打了通算盤,露出了笑意:“我們將樓下鋪位和二樓部分分開計算租金,二樓部分你可以每個月少交50元的房租,這樣一來你一年可在租賃上節(jié)約成本600元。但有個條件,你必須與我簽訂兩份租賃合同,一份是商鋪租賃合同,另一份是房屋租賃合同?!?/p>

  張先生丈二摸不著頭腦,實在不知道這位以精明過人而聞名的包租婆打的是什么算盤,但是每月可減少租金這么好的事情就算簽訂兩份租賃合同也無妨。

  看著兩份租賃合同下來了,王女士樂了:“別小看兩份不同的合同,按房屋的出租用途細分,實際上可為自己省下一筆稅費?!?/p>

  根據(jù)廣州現(xiàn)行的房屋租賃規(guī)定,用作住宅用途出租的,繳納的租賃稅為10%,這與商用租賃的14%的稅費相差了4個百分點。再者,由于王女士的鋪位房產證上寫的是商住兩宜,而張先生也希望將二樓作為員工的值班居住處,那么分開兩份合同也合法合理。

  臨街47㎡的鋪位每年租金為47×165元/㎡×12=93060元(不計空置期),納稅14%為13028.4元;二樓20㎡的鋪位每年租金為(20×165元/㎡-50元)×12=39000元(不計空置期),納稅10%為3900元。實際收入為:(93060+39000)元-(13028.4+3900)元=115131.6元,凈收益和只作商業(yè)用途出租多了:115131.6-114087.6=1044元。

  表面上,王女士每年減免承租者600元的租金是虧本生意,但是租賃稅繳納的比率的不同令她的實際收益多賺了1044元,王女士正是在這些看似微小的數(shù)字變動中看到更多的利益空間。

  五年下來,王女士累計投資房產4套,而且套套都取得不俗的投資業(yè)績,目前,房產總價值已近300萬元。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