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2013年稅改路徑:減更科學 增要合理

2013-3-19 8:41 轉自互聯網 【 】【打印】【我要糾錯

  剛剛閉幕的2013年全國兩會上,“營改增”向更多行業(yè)擴圍、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上調資源稅率、開征環(huán)境稅等話題是代表委員積極建言的焦點

  稅改將更深層次地觸及中國稅制的“主脈”

  在剛剛閉幕的2013年全國兩會上,稅改依然是代表委員們以及公眾輿論聚焦的熱點:“營改增”向更多行業(yè)擴圍、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上調資源稅率、開征環(huán)境稅等話題在兩會代表委員們的發(fā)言、提案中屢屢被提及。眼下,無論是“營改增”的勢頭正勁,還是房產稅的舉步維艱,行至今日的稅制改革,正在更深層次地觸及中國稅制的“主脈”。

  營改增改革:

  適時擴大試點范圍

  北京4月面授:營改增企業(yè)涉稅風險自查糾正與稅負控制>>  更多財稅實務面授課程>>

  中國現行稅制結構中,增值稅和營業(yè)稅是最為重要的兩個流轉稅稅種,幾乎涉及中國所有企業(yè)和行業(yè),“營改增”影響之大可想而知,所以在中國稅制改革的進程中,才有如此的高度共識來推進“營改增”,這也是改革可以在一年間不斷提速的一大原因。

  從“營改增”試點情況看,擴大試點行業(yè)范圍并盡快將改革推向全國,是未來的重點也是難點。按照國務院此前要求,今年或將推出鐵路運輸、建筑安裝和電信通訊領域內的“營改增”試點方案。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則表示,“營改增”擴容目前仍在討論研究,暫時還沒有具體時間表。財政部將按照中央和國務院部署,進一步研究“營改增”擴大范圍試點,但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時間表。

  可以預見,隨著將來更多行業(yè)以及更多的地區(qū)納入試點,抵扣鏈條將逐步完善,進項抵扣也將更加充分,可以預見營改增帶來的市場推動力更加有效,中國經濟結構轉型的動力會更加強大,從而能夠更好地促進經濟發(fā)展方式的轉變。

  房產稅改革:

  如何踏出擴大試點新一步

  稅收是調節(jié)經濟社會的杠桿,而當前,房地產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社會中民眾最為關心的話題。在此背景下,房產稅制度也必然是稅制改革繞不開的一環(huán)。

  正如稅收專家一直強調的,房產稅改革早已不是稅制領域中一個稅種的改革,它牽動著房地產領域的諸多稅種改革,涉及房地產制度、預算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一系列改革領域,需要通盤考慮。必須強調的是,房產稅改革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主要還是為了改革和完善稅制。從上海和重慶的試點情況來看,改革對房價和財政收入的影響都不是很大。

  上海和重慶試點兩年之后,2013年,房產稅改革將如何踏出擴大試點新一步?剛剛閉幕的兩會內外的代表委員和專家針對房產稅改革的相關問題各抒己見。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認為,房產稅的開征,主要著眼于調節(jié)貧富差距,絕非針對房價。他建議,房產稅的改革一定要和房地產稅制改革通盤考慮,未來應統籌推進房地產稅費改革,逐步改變目前房地產開發(fā)、流轉、保有環(huán)節(jié)各類收費和稅收并存的狀況,合理安排稅收負擔。

  房產稅擴大后,是否會加速遺產稅出臺?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指出,房產稅和遺產稅都有助于調節(jié)收入分配和貧富差距,但一個調節(jié)現有存量財產差距,一個調節(jié)代際之間財產轉讓差距,在出臺先后順序上并無關聯。

  個稅改革:

  不僅僅是提高起征點

  個稅公平性征收的呼吁由來已久,但改革僅停留在小幅提高個稅起征點上,與百姓期待的狀況仍有距離。對個稅進行深層次改革,不僅是完善稅收制度,也要充分考慮地方和家庭因素,為低收入者減輕負擔,縮小貧富差異。

  全國政協委員、吉利汽車董事長李書福在北京召開提案溝通會,向媒體公布了他今年的3個提案,建議再次上調個稅起征點。李書福建議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各省市自治區(qū)可根據本轄區(qū)財政實際情況最多上下浮動1000元,并且允許納稅人選擇按個人或按家庭申報納稅,考慮實際家庭負擔。他還建議,每兩年依據宏觀經濟形勢、物價水平、居民收入變動等各種因素,對起征點進行調整,并形成制度化的操作規(guī)則。

  相對于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在我國現行的11個分類征收個人所得稅框架下,單純提高起征點而不提高收入,對工薪階層來說是沒有意義的。個稅改革應重視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配套改革,將現行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減至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賈康表示,目前中國的稅負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階層,富裕階層的稅負相對外國來說顯得太輕了。在他今年提交的《關于優(yōu)化收入分配、加強再分配調節(jié)的提案》中指出,我國伴隨“黃金發(fā)展”,“矛盾凸顯”,突出問題之一是收入分配。具體表現為收入差距過大應該縮小,整體格局仍偏于“金字塔形”亟須向“橄欖形”轉變,收入分配秩序的紊亂和不公尤其引起民眾不滿必須得到克服。

  資源稅改革:

  合理調整稅率

  2013年財政預算報告稱,今年要推進資源稅改革,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全國“兩會”期間,許多代表委員關注能源資源價格改革,多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完善油氣資源收益合理分成制度的提案”,該提案建議提高資源稅率至8%,對整個油氣資源稅、資源稅的征收方式和中央地方的收益分配比例進行改革。

  關注資源稅改革的多數委員認為,如今我國經濟發(fā)展步入調整期,潛在增速下降已是不爭的事實,通脹處于暫時回落且未來將持續(xù)溫和可控,加速資源稅改革正當其時。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過去五年能源領域包括成品油價格、資源稅等實施了一系列改革,但是沒有能徹底改革到位,所以需要繼續(xù)推進,由于污染問題的倒逼,預期2013年能源領域的一系列改革都會比較快。

  “當前我國一些基礎資源產品價格并未理順,最突出的例子是在國民經濟命脈層面上,我國從煤到電的體制,都有嚴重扭曲。”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加大了上中下游各個相關主體節(jié)能降耗的難度,無法形成貫徹科學發(fā)展觀的激勵機制。

  賈康表示,目前資源稅改革的當務之急應放在能源上,對包括黃金等在內的金屬礦產資源稅改革可以緩行。他強調,應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提高資源稅稅負水平,這將有利于形成以經濟手段促進節(jié)能降耗、低碳發(fā)展的長效機制,同時也間接地呼應了相關收入分配的優(yōu)化。

  顯然,任何稅收都不會是中性的,資源稅改革必然伴隨著利益的再分配,導致利益博弈,在此背景下,如何破解資源稅改革帶來的利益沖突是代表委員以及相關專家熱議的話題。對此,賈康表示,應大力改革基礎資源價格形成機制、稅收制度及財政體制等重點領域,使主要生產要素配制趨于合理。

  開征環(huán)境稅:

  “綠化”現有稅種

  全國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表示,環(huán)境保護問題不僅是建設美麗中國、提高民眾生產生活質量的普遍要求,也是對人類前途命運和世界承擔的一份重要責任,要把環(huán)境保護的艱巨任務完成好,僅靠市場經濟的自覺、自發(fā)是不可靠的,必須運用環(huán)境保護稅這一世界通用稅種來助力。

  在我國目前在稅收體系中,涉及資源環(huán)境保護和管理性質最重要的是稅種是資源稅,但從其對環(huán)境保護調節(jié)作用看,現有的資源稅著眼于調節(jié)級差收入,稅額高低主要取決于資源的開采條件與對資源開采地的環(huán)境影響并無直接聯系,更沒有全面考慮對資源開發(fā)地區(qū)環(huán)境的植被恢復、環(huán)境保護成本。而環(huán)境稅的好處在于直接,通過課稅可以使污染主體的外部成本內部化,即排放越多征稅越多,進而推動企業(yè)加大減排力度。

  環(huán)境稅該怎么收?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環(huán)境稅設立可以從兩方面展開:一方面是現有稅種的“綠化”,例如在現有消費稅中,進一步增加與環(huán)境方面的有關稅種;另一方面,則是針對某一種特別污染物,例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開征增量稅種。

  賈康強調,目前25%的企業(yè)所得稅稅負太高,在推出環(huán)境稅之后,應該進一步下調企業(yè)所得稅,不增加企業(yè)總體稅賦,同時達到節(jié)能減排的目的。

  環(huán)境保護稅試點已經列入“十二五”規(guī)劃,2013年應加快起步,將廢水、廢汽、固體垃圾排放作為改革重點,實行費改稅,待積累一些經驗后,再向全國推廣,并逐步擴大征收范圍。環(huán)境保護稅開征之日,也將成為我國以環(huán)保稅為代表的綠色稅制體系建立之時。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