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年多的局部試點之后,資源稅改革再出新動作。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9月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在總結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
不過,此前市場關注的煤炭和稀土行業(yè),本次均未推出從價計征辦法。
業(yè)內人士表示,雖然本次會議并未明確提及擴大范圍,并不意味著資源稅改革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向全國鋪開大幕拉開,這對于完善稅制、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動節(jié)能減排、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等方面都有積極意義。
自2010年6月1日,率先在新疆實施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以來,關于資源稅繼續(xù)改革的聲音就一直沒有中斷過。目前新疆油氣資源稅改革已落實到位,這項改革涉及新疆11個地州市和33個縣市,以及中石油新疆油田、吐哈油田、塔里木油田公司、中石化西北分公司、河南油田公司新疆分公司等5家油田企業(yè)。
同年12月1日,資源稅改革試點擴大到內蒙古、甘肅、四川、青海、貴州、寧夏等12個西部省區(qū)。
其實,對于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計征辦法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市場已早有預期。從量計征是指以征稅對象的銷售數(shù)量,按照固定稅額標準來計征;從價計征即按照征稅對象的銷售金額來計征。隨著資源價格的持續(xù)飆升,按從量方法計征的資源稅占資源價格的比例已變得非常低。業(yè)內人士表示,實施從價計征將大幅提高相關行業(yè)的資源稅成本,從而降低企業(yè)的經營利潤。
對于此次調整資源稅改革,業(yè)內人士認為對各行業(yè)的影響也不盡相同。對于煤炭板塊而言,由于煤炭的價格已經經歷了大幅的攀升。對于擁有大型煤礦的上市公司來講,已經通過價格的優(yōu)勢積累了大量的超額利潤,所以對于煤炭板塊上市公司來講,由于資源稅的改革帶來的成本上升的影響已經通過煤炭價格的上漲將風險充分釋放,故資源稅的改革對于煤炭板塊影響不大。
對石油板塊而言,由于我國大量原油來自海外進口,因此對于石油類上市公司本身就影響有限,而且又通過成品油價格(破解油價困境)的上調,將風險轉嫁出去。
新能源則從中撿了便宜,因為資源稅改革會直接減少傳統(tǒng)的、不可再生的能源的開采,相應會增加對于無污染的新型能源的需求,從而從數(shù)量的優(yōu)勢上帶來新能源板塊的利潤點;傳統(tǒng)能源的價格上漲,勢必也會刺激新型能源的價格產生相應的上浮,也就從價格上帶來新的利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