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jīng)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廣州市地稅局:其他形式收入首次納入個人所得

2008-3-25 8:45 信息時報 【 】【打印】【我要糾錯

  記者昨日從市地稅局獲悉,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新《實施條例》)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新《實施條例》首次明確將“其他形式的經(jīng)濟利益”納入個人所得形式。

  廣州市地稅局表示,新的《實施條例》明確,個人所得的形式除了現(xiàn)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外,還有其他形式的經(jīng)濟利益,如充值卡、購物卡等,并且是屬于其他形式的經(jīng)濟利益,也應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繳納個稅。另外,個人參加單位組織的免費旅游及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時,從其雇主處取得的折扣或補貼以及其他形式的經(jīng)濟利益等,也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個稅。

  廣州市地稅局提醒納稅人還應該關注新《實施條例》其他幾處修訂,包括: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政策銜接問題作出具體規(guī)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從2008年3月1日(含)起,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每月2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減除費用方面,個人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2000元/月。涉外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的同時,將其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由3200元/月調整為2800元/月,這樣,涉外人員總的減除費用標準保持現(xiàn)行4800元/月不變。

相關熱詞: 廣州市 地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