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第二套以上房最可能征收物業(yè)稅 不會增加負擔

2008-2-5 10:41 半島網(wǎng) 【 】【打印】【我要糾錯

  李建,月薪5000元。五年前他在通州北苑買了一套90平方米的兩居室,月供2000多元已經給他的生活帶來了一定壓力。每當遇到與物業(yè)稅相關的報道都會一字不落地看完,因為稅收一定會給他的生活帶來些許改變。在物業(yè)稅呼之欲出的時候,他開始擔心自己的產是否要交稅。

  印度政府按照土地的地理位置、繁華程度以及交通便利情況,將全國土地分為8個檔次,每平方米相應的價格從17元人民幣到106元人民幣不等。對于普通家庭,印度規(guī)定,每個家庭允許有一套自住房享受50%的不動產稅費折扣,小于100平方米的房屋還可以再享受10%的折扣,房主擁有的住房超過一定年限也可以享受10%到20%的折扣;如果房屋所有人是婦女、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或政府公務員,還可以再享受30%的折扣。一個大中城市100平方米的自住普通住房,需要交納的不動產稅基本維持在4000盧比到6000盧比之間,約合675元至1010元人民幣。

  王紀平介紹,目前物業(yè)稅的稅率尚未出臺,但北京征收物業(yè)稅很可能采用“從量定額”到“從價定率”的標準。即在開征初期,按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年繳納若干元,條件成熟后再轉為根據(jù)房屋評估值,按照屆時的物業(yè)稅稅率征收。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孔淑紅認為,“征收物業(yè)稅要有一定的區(qū)分,如果物業(yè)稅實行統(tǒng)一的征收標準,那么對富人來說可能支出成本并不高,但對中低收入的私有住房擁有者來說,征收物業(yè)稅會增加他們的生活成本和負擔!

  王紀平表示:“開征物業(yè)稅不會增加納稅人的負擔,因為政府會通過減免其它稅收的方式進行彌補,如減免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使稅負總額保持平衡!

  華遠集團總裁任志強提出,向居民征收物業(yè)稅條件尚不成熟,需要解決房屋的真實價值判斷等一系列問題。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表示,目前完善不動產登記制度,在產權登記環(huán)節(jié)如何處理小產權問題等,都是物業(yè)稅出臺必須掃除的障礙。物業(yè)稅把房產的評估價值作為計稅的依據(jù),關系千家萬戶,那么評估怎樣才能盡可能公平、合理,這些也都是需要穩(wěn)妥解決的問題。

  王紀平說,住宅物業(yè)稅的征收同樣會遵循“生活必需品不得征稅”的原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不會受到物業(yè)稅影響,而第二套以上或大戶型住房則最有可能“嘗鮮”。

  一位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認為,租金更能代表房產現(xiàn)有的市場價格,以租金為物業(yè)稅的稅基更合適,也比較合理。對已購房產,則不應該再次被征收物業(yè)稅。因為現(xiàn)行稅制下,這些稅費都在購買房產時以房價的形式交納了。如果再征,就有重復征稅的嫌疑。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孔淑紅教授則認為:“物業(yè)稅是對保有房屋的行為征收的稅金,不是指購買房屋的行為,和購房時所征的契稅等不同。所以,如果征收,凡是符合規(guī)定的房屋,都要征收物業(yè)稅。否則也是對后購房者不公平的體現(xiàn)!

相關熱詞: 物業(yè)稅 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