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上海市政府出臺《上海市車船稅實施辦法》,其中規(guī)定從2007納稅年度起,申城小型客車每輛每年須繳車船稅450元,其他車型執(zhí)行標準各不相同,目前實施細則在制訂當中,預計不久就將推出。
《上海市車船稅實施辦法》規(guī)定,小型客車(核定載客人數小于或等于9人)每輛每年須繳車船稅450元,這意味著大多數私家車都屬于這一類型。對于發(fā)動機氣缸總排氣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微型客車,車船稅每輛每年300元。此外,兩輪、三輪摩托車每輛每年須繳車船稅120元,輕便摩托車每輛每年須繳車船稅48元。
按照規(guī)定,對經車船營運主管部門批準,用于本市范圍內公共交通線路營運的車輛、渡船,給予定期減稅、免稅。而滬上營業(yè)的省際長途客運車不在“給予定期減稅、免稅”之列。對此部分長途客運公司表示,由于車船稅的征收數額不大,不會影響長途客運票價。市財稅部門表示,目前車船稅實施細則尚在制訂之中,預計不久就將出臺。屆時,納稅人應當在本市地方稅務機關或者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的保險機構繳納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