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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富民”不如“用稅撫民”

2006-12-23 10:59 紅網 【 】【打印】【我要糾錯

  對于如何促進內需,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楊志勇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只有居民腰包鼓了才能促進消費。而如何實現“民富”,楊志勇認為,減稅不失為一個有效措施,并表示“降低個人所得稅稅率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據12月19日《上海證券報》)

  “居民腰包鼓了”對促進消費究竟能起多大作用?減稅又能夠讓居民的腰包鼓起多大呢?近些年來,我國城鄉(xiāng)居民的收入都在隨著經濟的增長而不斷地增長,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額也由原來的800元調升到1600元,并且全面取消了農業(yè)稅,不可說居民的腰包沒有鼓起來、稅收沒有減免吧?但對消費的拉動并不是很大、內需仍然不足。這是否說明通過減稅來實現“民富”,讓居民的腰包鼓起來,再讓居民去多消費而擴大內需只不過是一種幻覺、一場空想呢?

  在我國經濟運行過程中,與內需不足、消費不大相對的是儲蓄率較高,即使是在存款利率微不足道,還要繳納利息稅的情況下,居民也大都寧愿節(jié)衣縮食把錢存到銀行里,卻不過多地用于消費。出現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居民不愿消費,而是不敢消費。由于教育收費、醫(yī)療收費、住房價格一直看漲,與居民擴大消費形成了矛盾,而能夠緩解這些矛盾的財政公共投入、社會保障機制卻跟不上來,給居民生活的前景帶來了諸多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因而居民收入增長對消費的拉動就不是很大。

  有關人士認為:目前我國居民消費正處在一個結構性轉換時期,其消費重心將從過去的“吃、穿、用”轉向“住”與“行”,即從購買家用電器等“萬元級”商品的消費,上升到購買住房、汽車等“十萬元級”的商品消費。但這只是針對城市居民中收入較高的一部分消費者而言的。顯然,要實現這種消費結構轉換與升級,還需要一個“緩沖期”,即積蓄資金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這部分居民消費有可能出現“斷檔期”,消費市場也許會因此而變得更“疲軟”。如果社會保障機制完善了,其消費后顧之憂也就不大,再輔之以銀行消費信貸等方面的支持與鼓勵,就可以促其“即期消費”、甚至“超前消費”,這個“緩沖期”或許就不至于出現,或者是大大縮短,“住”與“行”的消費規(guī)模才能隨之擴大。

  而對于城市低收入居民和廣大農村居民來說,如果他們在子女教育、看病就醫(yī)、生活住房和養(yǎng)老等方面有了充分的保障,在“吃、穿、用”等日常消費上也就不會再像以前那么精打細算、把錢都往銀行里存了,特別是一些家用電器不足的居民就會無所顧慮地添置、更新,這無疑會給食品、服裝、家電等行業(yè)的產供銷帶來一派繁榮的景象。由于我國農村人口眾多、市場廣闊,全球都看好中國農村市場的潛力和前景,農村居民消費所產生的強大拉力,必然對工業(yè)生產和商品銷售產生巨大的刺激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內需的擴大,這對國內市場、甚至國際市場的開拓都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更會使我國經濟真正步入良性循環(huán)的發(fā)展軌道。

  因此,在促進居民消費、擴大內需上,我們與其做“減稅富民”這樣的“小文章”,還不如做好在用稅上加大對教育、醫(yī)療、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障方面的財政投入這篇“大文章”,抑制“三公消費”,擴大“民眾消費”,讓居民繳納稅收的“痛苦指數”與其享受福祉的“幸福指數”相對稱,以解除居民消費的后顧之憂來“撫慰民心”。這不僅能夠真正起到拉動消費、擴大內需的作用,而且還會緩解諸多尖銳的社會矛盾,推動構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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