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劉麗堅昨天下午做客國家稅務總局在線訪談時表示,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所以允許扣除的公積金比例個人不超過12%,單位不超過12%。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guī)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手房轉讓要繳保證金
在回答網友“出售自住5年以上舊房而后購買新房,如果新房總價高于舊房,是否可以退還20%的個稅”問題時,劉麗堅介紹說,個人出售現(xiàn)住房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應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而出售住房后一年內重新購房的,按照購房金額大小相應退還納稅保證金。具體規(guī)定為: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內購買住房的,其購房金額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銷售額的,可全額退還出售住房時繳納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小于原住房銷售額的,按照購房金額占原住房銷售額的比例,退還出售住房時繳納的納稅保證金,余額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
企業(yè)債利息要繳個稅
近年來購買企業(yè)債券的人越來越多,而個人取得企業(yè)債券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劉麗堅表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按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利息所得包括持有企業(yè)債券所得到的利息。因此,個人在一級市場或二級市場上購買企業(yè)債券時,無論企業(yè)債券發(fā)行公告中有沒有說明或者承銷商有沒有告知債券利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取得企業(yè)債券利息時都必須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利息的單位在兌付利息時代扣代繳,兌付利息的單位沒有代扣代繳的,取得利息的個人應當自行申報納稅。
而對網友詢問的如何辦理銀行代扣的利息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劉麗堅介紹說,儲蓄機構在代扣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時,應當在給儲戶的利息清單上注明已扣稅款的數額。注明已扣稅款的利息清單視同完稅證明。所以利息清單就是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