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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租房逃稅 七天追回64萬元

2004-9-29 11:21 來自:天府早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昨(28)日,青羊區(qū)地稅局公布了一周以來在成都率先開展屋租賃稅收檢查工作的檢查結果,一周內追回應繳稅款64萬余元。

    據(jù)介紹,房屋出租一般分為三類,即經營性房屋租賃、單位房屋租賃和個人房屋租賃。前兩類交易明顯,監(jiān)管相對容易。居民房租賃由于較隱蔽,便成了逃稅大戶。為此,成都市地稅局專門發(fā)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房屋租賃稅收征管。青羊區(qū)地稅局率先開展行動,在各社區(qū)張貼《通告》1000份,隨街發(fā)放《居民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宣傳手冊》,發(fā)出納稅通知書2萬份,清理居民戶數(shù)697戶,一周內追回應繳稅款64萬余元。

    青羊區(qū)地稅局綜合科科長吳毅表示,房屋租賃逃稅金額并沒有一個準確的數(shù)據(jù)。但是行動僅僅開展一周,便清查出64萬余元的逃稅款,說明漏洞還是不小的。這主要是因為許多居民對于房屋租賃稅收政策不了解,有些居民有抵觸情緒。稅務人員將上門一家一家清查,堵住這個稅務漏洞。

    新聞背景出租房應繳納8項稅種居民住房出租給他人,應該繳納8項稅種,包括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稅、地方教育附加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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