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9月23日《北京日報》報道,今年北京個人所得稅已突破百億元成第二大稅種。經濟比較發(fā)達地區(qū)已基本如此,例如,廣東省地稅局8月12日公布的統(tǒng)計數(shù)字顯示,今年1至7月份,全省個人所得稅收入達115.4億(不含利息稅),同比增長24.8%,增收23億元,成為全省地方稅中增長幅度最大的稅種,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繼續(xù)保持全國首位。如果說個人所得稅是個人給國家的貢獻,那么,我這名普通納稅人想鄭重請稅務部門給所有希望了解自己納稅情況的公民都能提供一本《納稅光榮證》,讓我們光榮光榮的同時,心里也有個數(shù)。
筆者在深圳工作,個人所得稅由單位代扣已經多年,每月數(shù)百元。但是,到底這輩子一共給國家納了多少稅,我想知道,卻由于沒有法制性規(guī)定,單位不可能為我一個人去查賬,更不可能提供一個稅務機關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本本滿足我的那點兒"虛榮心"。我和同事以及已經退休的朋友每每談及此事,往往都引以為憾。如今,收稅已經電腦化,統(tǒng)計起來不是難事,像交黨費、工會會費那樣,給每人一個稅務機關監(jiān)制的紅本本,不是比你喊多少"納稅光榮"的口號更具體嗎?
7月,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進一步改進和強化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并稱今年將開始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明細申報制度。國家強化稅收征管,公民當然應舉雙手贊成。但是,當稅務機關行使國家強制力的時候,請不要忽視對納稅人權利的尊重。譬如,給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提供一本《納稅光榮證》。
請給我一本《個人納稅光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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