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改不一定就要降低稅率,可以在原來的基礎上改變征稅方式,比如可以把現(xiàn)在的0.2%雙向征收稅率改為單向賣方征收0.3%,這樣可以在保證稅收總額的前提下,實現(xiàn)股市的持續(xù)繁榮。我國證券印花稅法的起草者、稅務專家中央財經(jīng)大學劉桓教授日前表達了他的觀點。
我國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偏高一直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本屆兩會上還有四十多位代表委員提出相關的提案。劉桓認為,證券印花稅自1990年7月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誕生以來,它的稅率從最初的0.6%已經(jīng)降到了現(xiàn)在的0.2%,已經(jīng)處于一個非常低的水平,下調(diào)空間十分有限。在目前股市走高,股民投資熱情高漲的形勢下,證券印花稅的稅率沒有必要再下調(diào)。
劉桓認為,股市的利好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證券印花稅只是影響股票交易的一個非主要因素,而在當前的利好形勢下,即使印花稅再高一點,也不會對交易量造成太大影響。相反稅率下調(diào)也不會對股市產(chǎn)生太大的沖擊。從股民的投資心理和投資預期的角度來看,如果證券印花稅由原來的0.2%雙向征收改為0.3%單向賣出征收,買進免征,則股民買進時不會有任成本上的顧慮;而賣出時則會減少賣出量,這樣容易把資金留在場內(nèi),而且使股民惜售,可以減少頻繁的倒倉和投機行為。
稅務專家劉桓教授認為證券印花稅現(xiàn)宜調(diào)不宜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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