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一些商戶日前反映,他們?nèi)ハ剃柺星囟紖^(qū)國稅局管理三科繳稅時,稅務人員要求他們先要訂閱《稅收與社會》等行業(yè)報刊,然后才能繳稅,商戶們認為這種做法是“攤派行為”。記者昨日就商戶們的反映進行了采訪。
納稅人:不訂雜志就不給報稅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商戶給記者拿出他訂閱行業(yè)報刊的發(fā)票。發(fā)票上寫著:2004年雜志費,總計人民幣50元。這位先生說,他根本就不想訂雜志,但稅務人員說不訂就不能報稅。無奈之下,經(jīng)過討價還價他只好交了50元。另一位交了100元雜志訂閱費的商戶說,他也不是自愿的。稅務部門:我們只是“推薦訂閱”
就商戶們反映的問題,咸陽市秦都區(qū)國稅局管理三科科長魏新軍解釋說,他們在征訂行業(yè)報刊工作中不存在強行攤派的問題,納稅人實在不愿意訂閱,也是可以的。稅務人員只是在納稅人繳稅時,向其推薦訂閱,可能在推薦過程中給了納稅人思想上一定的壓力。
記者在魏科長辦公桌玻璃板下看到咸陽市秦都區(qū)國稅局2003年8月10日下發(fā)的“關于做好2004年稅務報刊推薦工作的通知”。通知里寫著:“向社會推薦發(fā)行稅務報刊是稅收宣傳的基礎性工作……要發(fā)動稅務干部采取多種方式,耐心說服納稅人,促其主動自愿訂閱……各單位應確保9月30日前完成推薦任務!
魏科長講,上面要求推薦的報刊是《中國稅務報》、《中國稅務》和《稅收與社會》,這3種報刊全年訂閱費是392元,他們轄區(qū)的納稅戶有628戶,目前訂閱報刊的不足200戶。
不訂報刊不給報稅 咸陽一國稅局“強薦”遭質(zh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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