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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今后繳稅年審一起辦

2004-2-24 8:52 成都晚報·賴慶媚 【 】【打印】【我要糾錯
  昨日,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為堵住漏稅,我市地稅局和公安部門將形成聯(lián)動機制,加強船使用稅征收。

  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從1989年起,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車船使用稅全部由稅務部門委托交通稽征部門代征,但雙方是以委托代征協(xié)議為憑。過了車船稅繳納期限后,對于不繳納車船稅的車主,稽征部門沒有被賦予稽查的權利,而稅務部門又沒有上路稽查的權利。于是,有部分車主便漏繳了車船稅。

  “正是基于此,我們已經(jīng)和公安方面達成共識,將車船使用稅和車輛年審放在一起!痹撠撠熑私榻B,目前他們正在和公安部門商量具體的實施辦法,比如建立統(tǒng)一的辦事流程,讓車主在車管所辦理年審前,首先繳納當年的車船使用稅。目前,北京等地都是采用這樣的方式。預計具體實施辦法不超過下月就將出臺,屆時,車主只需到位于郫縣犀浦鎮(zhèn)的新車管所所在地就可實現(xiàn)年審、繳稅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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