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2注稅《稅法二》知識點: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05/21 14:55:48 字體:

  一、計稅依據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為計稅依據。

  1.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以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fā)的土地使用證書與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2.尚未核發(fā)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fā)土地使用證后再作調整。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