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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費稅
第五節(jié) 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計算
一、從價定率辦法計稅
計稅依據(jù)為組成計稅價格,組價中應包含進口消費稅稅額。
應納稅額 = 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 = (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1-消費稅稅率)
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
只適用于三種液體應稅消費品(啤酒、黃酒、成品油)
三、復合計稅辦法
只適用于進口卷煙、白酒
三種應稅消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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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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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糧食白酒、薯類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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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進口應稅消費品數(shù)量×單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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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卷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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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消費稅定額稅)÷(1-進口卷煙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進口卷煙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進口應稅消費品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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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消費稅定額稅率為每標準條(200支)0.6元;
2、消費稅稅率固定為36% ;
3、每標準條進口卷煙(200支)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70元人民幣的,適用比例稅率為56% ;每標準條進口卷煙(200支)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70元人民幣的,適用比例稅率為36%
4、消費稅定額稅為每標準箱150元
【例題】(2008):某煙草公司2007年8月進口100箱卷煙,關(guān)稅完稅價格共計140萬元人民幣,進口卷煙關(guān)稅稅率為20%,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為45%,定額稅率為150元/大箱。該煙草公司進口卷煙應納消費稅( )萬元。
A.64.50
B.138.68
C.138.95
D.140.18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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