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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稅率發(fā)生變動時,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發(fā)生額的兩種思路:
1.直接法,即直接通過暫時性差異與稅率這兩個因素的變動情況求遞延所得稅的發(fā)生額:
本期遞延所得稅發(fā)生額=本期應納稅(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變動額×新稅率+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資產)/原稅率×(新稅率-原稅率)
注:這個計算式中,暫時性差異的變動額既包括期初暫時性差異在本期轉回的金額(用負號表示),也包括本期新產生的暫時性差異;
2.倒擠法,即通過期末余額減期初余額求發(fā)生額:
即本期遞延所得稅發(fā)生額=本期應納稅(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新稅率-遞延所得稅負債(資產)期初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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